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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线上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0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疫情期间课堂教学动态,加强线上教学质量监督与管理,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决定对全校教师的线上教学开展线上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人员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

二、督导对象

学校全体线上授课教师

三、督导时间

从本学期第7周开始,直到本学期线上教学结束。

四、督导内容及方式

线上教学督导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线上教学准备、教学过程及学生学习情况。

1.教学准备

校、院教学督导员可以通过线上听课了解教师教学准备情况,也可以通过抽查部分教师的教学大纲、教案、PPT、教学进度表、电子教材、音视频等资料来了解教师教学准备情况。

2.教学过程

线上授课期间,校、院教学督导员经与任课教师联系,可以课前加入超星学习通等网络教学平台或雨课堂等线上教学工具的线上教学班级,对课程线上教学情况进行听课督导;也可以登录DSS-智慧校园教学监控系统进行线上教学督导听课、巡课看课;还可以通过联系授课教师直接提供授课视频、音频、截图等过程资料来了解和掌握教师的线上教学运行状况。

3.学生学习情况

可以通过督导听课、线下巡查等途径了解班级的线上教学课堂情况,掌握线上教学期间学生课堂出勤率、在线学习、互动讨论、作业提交和在线考核等情况。

五、督导要求

1.校级教学督导员依据理工科督导组和文科督导组工作安排,对全校教师的线上教学情况进行督导听课、评价和一对一反馈。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组长负责本学院的线上教学督导工作。

2.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应及时、客观反映线上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至线上教学督导工作群。对于督导过程中发现的突发情况,应及时报至教学督导办公室。

3.教学督导办公室要安排专人汇总梳理督导反馈情况并及时向教务处报送,并根据监测发现的问题组织跟进督导。

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组长要及时向本学院领导汇报线上教学督导情况,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存档和报送工作,学校将适时了解各二级学院线上教学督导情况。

4.各二级学院要积极配合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的督导、听课工作,确保线上教学督导工作落到实处。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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