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数字校园 | 收藏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迟蕊 时间:2023-06-06 点击数:

各教学院: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开始启动,请各教学院认真组织所属全体学生参加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学生评教。

二、评价时间

教师教学评价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23年6月8日零点整-2023年6月28日零点整

三、评价要求

1.各教学院负责组织所属全体学生完成学生评教。学生要对2022-2023-2学期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完整评价(学生参加评教后,方可查询本人课程成绩和进行下学期选课)。

2.为确保学生评教工作的全面、客观、公正,请各教学院务必组织全体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

四、评价流程

学生以学号登录“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数字校园”,进入“教务系统(新)”后,按要求对2022-2023-2学期授课教师进行评价(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1.选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系统。

2.学生评教学期为2022-2023-2学期。

3.评教中有问题的同学可以加入评教信息反馈群(609057139),群里有系统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持。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迟老师,联系电话:7396915;谢老师,联系电话:7396219

评价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向各教学院及教学管理部门反馈评价结果及评价人员参与情况。

附件1—学生评教系统操作指南.docx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3年6月6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